黄珊珊》台北,我的职志所在
黄珊珊》台北,我的职志所在
【爱传媒黄珊珊专栏】我从很久以前就是北漂青年。从1985年考上北一女中,我一个人住在牯岭街的妇女会宿舍开始,台北,成为我度过生命中大半时光的所在地。
我还记得第一次住在那间窄窄的八人房,上下舖,有一张小小的书桌,陪我度过求学考试的每一天。往后我有许多张书桌、办公桌,那一张最初在台北落脚的书桌,儘管小小的,必须尽可能把书收得整齐才能腾出空间,我永远不会忘记,它陪伴了一个年轻的心灵,在这座城市孵化。
后来,我考上台大大气系,却在大二转系到法律系,是因为偶然之间,旁听了改变人生走向的一堂课。
那是王泽鉴老师的民法总则。王老师虽然讲的是法律,其实背后全都关乎人生。一条条法律从六法全书中跳了出来,变成真实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,人与人之间的关係和矛盾。当时身为大学新鲜人的我,听完老师的上课内容,内心激动不已。
原来法律、人生,彼此之间息息相关。也是因为这样,所以在我法律系的课余时间,去到法律服务社,就像是书本内容之外的实务演练。我们为民众提供法律谘询,也让平时书中所学的法律条文,实际在眼前的大小事件伸展开来,练习解决一般人生活中碰到的法律相关问题。
结果这一做,就做了二十几年。
从大学时期的法律服务社,到我考上律师,在事务所工作以后,每周二也固定去到一位基隆市议员的服务处,为在地民众提供免费法律谘询。再后来,我也成为了港湖区的市议员,连任六届市议员的期间,为民众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不间断。
对我来说,法律服务就像是「与民有约」,与每一个人约定好,倾听他们的烦恼,一起找到好的解决方法。这样的心情,就算到了2019年接任副市长以后,也一直都在我工作的每一天,处理台北市政的过程中持续存在。
倾听市民的困扰,尽我所能提供协助,是我生命中最长久、最熟悉,也最乐此不疲的一件事。无论身分是当年那个法律系的学生、执业律师、港湖区市议员、副市长,这件事情,从来没有改变。
当我说,老天爷将我留下来,一定有什么任务、有什么使命要我去完成,我想到的都是或可称之为「志业」的,这一件事。约定好了,就不能轻易失约。
作者为前台北市副市长
照片来源:作者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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